哎哟我去,一睁眼我就晓得坏菜了。眼前这实木雕花床顶,这绣着金丝雀的绫罗帐子,还有手腕上沉甸甸的翡翠镯子——这哪是我那个出租屋啊?脑子里突然像被人硬塞进一本厚书,涨得生疼。等那些字句哗啦啦在眼前过完,我差点没背过气去。我这是穿书了,还穿成了那个《权倾天下》里最没眼力见儿的角色,就是开篇第一章就叉着腰、趾高气扬把落魄男主霍凛给踹了的小青梅,沈家大小姐沈明珠!

书里怎么写来着?说我这原身“鼠目寸光”“骄纵愚蠢”,在霍凛最失意的时候,当众退婚,把定亲玉佩摔个粉碎,还撂下狠话:“你这辈子就只配在泥里打滚!”好家伙,这一摔,直接把霍凛心里最后一点温情摔没了,也给自己摔出了一条直达乱葬岗的绝路。后来霍凛从军翻身,一路杀回京城成了权倾朝野的摄政王,头一件事就是把沈家给抄了,原身死得那叫一个惨。想起这结局,我浑身一激灵,冷汗把里衣都浸湿了。我这穿的不是书,是刀山火海啊!

正慌得不行呢,丫鬟春桃在外头轻轻敲门:“小姐,您醒啦?霍家公子…又来了,在后角门那儿站着,说想见您一面。”听听,这“又”字,用得忒灵性。我掀开被子就下床,脑子里就一个念头:稳住,别慌,剧情才刚开始,还有救!我可不能按原剧本走那作死的老路。

我对着铜镜狠狠掐了自己一把,疼得龇牙咧嘴。不是梦,是真穿了。这次穿书体验,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——离谱到家了!我沈明珠(现在是我了!)的当务之急,就是把这破剧情给拧回来。第一步,就是去见见那个未来会把我碾死的大佬男主。

我没穿那些花里胡哨的裙子,随手抓了件素净的衣裳,也没让春桃跟着,自己悄悄溜到后角门。门一开,就看见石阶下站着个少年。衣裳是半旧的,洗得发白,身形有些单薄,但背脊挺得笔直。听到声响,他抬起头——那双眼,沉静得像深冬的寒潭,明明没什么情绪,却让人心里一凛。这就是少年霍凛啊,哪有一点后来杀伐决断的摄政王影子,可那眼神底下的韧劲和冷意,已经初现端倪了。

他看见我,嘴唇动了动,还没出声。我抢先一步,学着他那样扶着门槛,挤出个这辈子最真诚(自认为)的表情,还故意带上了点我原本的南方口音:“哎呀,是霍凛哥哥呀?外头风大,你咋站这儿呢?快,快进来喝口热茶暖暖。” 我这话一出口,自己都觉得假,可没办法,硬着头皮也得演。

霍凛明显愣了一下,那双黑沉沉的眼看着我,里面全是警惕和不解。书里说,原身这时候应该是指着他鼻子骂,让他滚远点别污了沈家的地。我现在这态度,怕是把他整不会了。他沉默了好一会儿,才低声道:“沈小姐,不必了。我来,只是想问一句话。” 他顿了顿,声音更沉,“当年的婚约,沈家…是否执意要退?”

来了来了,死亡选择题!我手心直冒汗,脸上还得绷着。我心里门儿清,[穿书]穿成踹了男主的小青梅,最大的痛点不是开局多难,而是信息差——我知道他日后所有的辉煌与狠戾,也知道自己每一步原定的死棋。但我不能表现出来,还得在维持“沈明珠”骄纵人设的壳子下,悄摸地把棋路子换了。直接扑上去抱大腿说“大佬我跟你混”肯定不行,那太OOC(脱离人物设定)了,怕不是要被他当成疯子。

我故意撇了撇嘴,拿出几分大小姐的骄横,但语气却软了些:“阿爹阿娘是这么说来着…他们眼光短浅,烦人滴很!” 我偷偷看他反应,继续用那种不耐烦又有点别扭的语气说:“可我这两天病了一场,脑子倒清醒了些。婚约是长辈定的,但你霍凛哥哥这个人嘛…本小姐现在瞧着,倒也没他们说的那么不堪。” 这话说得,既没完全推翻退婚(免得崩人设引起怀疑),又递出了一点点微弱的、不同于原剧情的信号。

霍凛眼中的诧异更深了,但他什么也没说,只是深深看了我一眼,那眼神复杂得很,有探究,有怀疑,或许还有一丝极淡的、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波动。他拱手,行了个礼,转身就走了,背影在萧瑟的风里,依然挺直。

我靠在门板上,长长舒了一口气。第一关,算是混过去了?没摔玉佩,没放狠话,还给了个模棱两可但不算敌对的表态。我知道,以霍凛多疑的性格,这点转变根本不足以改变什么,但至少,这不是一个更坏的开始。种子埋下了,哪怕只是极其微小的一颗。

接下来的日子,我开始了我的“求生演技大赏”。我不再对霍凛避而不见,反而隔三差五“偶遇”。有时候让春桃“不小心”多包一盒点心,我“顺手”塞给他:“喏,厨房做多了,甜得腻人,你拿去吃吧,别浪费。” 有时候听说他又被族里兄弟欺负了,我会“恰好”路过,“趾高气扬”地训斥那些欺负他的人:“干什么呢?以多欺少,丢不丢人!再让我看见,告诉先生去!” 训完看也不看霍凛,扭头就走,维持着我“骄纵任性”的表象。

我知道这些举动笨拙又刻意,但在【穿书】穿成踹了男主的小青梅的绝境里,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、不引人怀疑的破局法子。每一次看似随意的“施舍”或“打抱不平”,都是我小心翼翼递出的橄榄枝,是我在原著那堵冰冷的命运之墙上,用指甲抠出的一点缝隙。我不仅知道不能得罪他,更得想办法,在他心里把“沈明珠”这个名字,从“仇人”的类别里,一点点挪到“有待观察”甚至“或许有用”的格子中去。这过程如履薄冰,每一次接触,我都能感受到霍凛那审视的目光,冰碴子似的刮过我。

转眼大半年过去。时局动荡,霍凛决定去边关投军,这是他命运真正的转折点。他走的前一天,又来了沈家后门。这次,他看起来比之前更沉稳,眼神锐利得像开了刃的刀。

“沈明珠。” 他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我,“我要走了。”

我看着他,心里五味杂陈。我知道,雄鹰要展翅了。这次,我没有演戏,很认真地从怀里掏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小布包,塞给他。里面是一些散碎银子和两瓶上好的金疮药。“路上用。边关…听说很苦,也很危险。” 我顿了顿,抬头直视他的眼睛,“霍凛,好好活着。我…我等着看你不一样的样子。” 这句话,半是符合“青梅”身份的不舍,半是我这个知晓未来之人,最真实的期许和投资。

霍凛握紧了那个布包,指尖用力到发白。他看了我很久,久到我以为他要说点什么狠话或者诀别的话。他只是极轻、极郑重地点了下头,然后转身,大步消失在巷子尽头,再没回头。

我站在门口,心里空落落的,又有些奇异的轻松。我知道,我暂时安全了。我没有成为那个【穿书】穿成踹了男主的小青梅剧情里,被他刻骨憎恨的起点。我埋下的那些笨拙的、别扭的善意种子,或许已经在冻土下,有了一丝微弱的生机。

未来的路还长,霍凛的王者之路注定伴随着血与火。等他权倾天下之日,是否还会记得我这个曾经“踹”了他,又别别扭扭试图弥补的小青梅?我不知道。但至少,我亲手把那张通往乱葬岗的单程票,撕开了一个角。这就够了。剩下的,就是努力在这个世界活下去,活得精彩点,毕竟,咱这也算是拿了重生剧本不是?虽然这剧本开局,真是烂得可以。